海南对“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如何管理?解答来了
分类:要闻速递 发布时间:2025-01-02 13:36:30 作者: 全球贸易之窗 来源: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海南自由贸易港

12月31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在海口举办了“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第二十六场)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专场。发布会上,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局长贾宁介绍,12月25日,省政府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 医疗器械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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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明确,对在乐城先行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认定的医疗机构、医学教育高等院校、医药类科研院所进口《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并按政策规定使用的,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以特许进口医疗器械、产品货值150万元的辅助人工耳蜗植入机械臂及机械手为例,“零关税”政策下,单件可减免约19.5万元。以特许进口药品、产品货值约5万元的一款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为例,“零关税”政策下单瓶药可减免近6000元



《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

进一步明确了政策实施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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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明确了享惠主体适用范围。

  • 二是明确“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包括范围:一类是已在我国批准注册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另一类是在乐城使用的特许药品、特许医疗器械。

  • 三是明确享惠主体资格认定、处置流程。

  • 四是明确“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认定程序及使用的认定标准。“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仅限于享惠主体在乐城先行区内自用或享惠主体的患者在乐城先行区内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患者在乐城先行区内使用“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是指患者在乐城先行区内打开最小包装并有试用(使用)、安装、植入、佩戴等行为,即视为在乐城先行区内使用完毕。

  • 五是明确法律责任。对企业违反规定使用、处置“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由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暂停其使用“零关税”药品、医疗器械,暂停期限自作出暂停决定之日起3个月,并报送各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对发生违规行为的患者,由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将患者纳入信用管理,三年内不得购买“零关税”药品、医疗器械,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多看点  

发布会上

贾宁向大家介绍了

乐城先行区

近期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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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国务院将特许药械审批权限下放海南以来,乐城先行区联合各有关部门形成改革合力,不断优化特许药械审批、通关、使用、监管等环节,多年来特许药械政策迭代升级,持续释放发展新动能。截至目前,乐城先行区已引进临床急需进口药械超450种,特许药械惠及患者超10万人次,有17个产品利用乐城真实世界数据辅助临床评价获批在国内注册上市,2款产品通过乐城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获批上市后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今年的乐城,喜事连连。9月,由海南省教育厅、乐城管理局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合作共建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海南国际医学中心正式揭牌,并迎来了首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海南专项研究生入驻乐城。华西乐城医院、树兰(博鳌)医院、永远幸(海南)医院等医疗机构开业,截至目前园区共有36家医疗机构开业运营,形成“公立+民营+国际”的多样互补型医疗机构格局,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逐步夯实乐城先行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预计乐城先行区2024年全年接待医疗旅游人数41.06万人次,同比增长35.74%;预计全年特许药械使用人次达5.13万人次,同比增长79.18%。

在特许药械政策有序实施的基础上,随着《管理办法》正式出台,“零关税”进口药械政策落地实施将显著降低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新活力,有利于吸引更多国际优质医疗资源汇聚乐城,加快提升优质产业资源集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医疗服务和健康需求。